南韓最高法院(大法院)於7月18日作出具里程碑意義判決,確認南韓國民健康保險公團(健保公團)應將被扶養人福利擴及同性伴侶。
本案原告蘇成旭(So Sung-uk)由其伴侶金勇民(Kim Yong-min)登記為被扶養人,以便獲得來自雇主的健保福利。健保公團原本接受蘇成旭的被扶養人身分,但在媒體披露這項承認同性伴侶的決定後將其撤銷。
南韓高等法院於2023年判決這對伴侶勝訴,但被告健保公團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人權觀察在最高法院作成判決前提交了法庭之友意見書,主張排除同性伴侶是違背國際人權法的歧視行為。該意見書詳述國際和區域先例,強調國家負有承認並保護同性伴侶關係的責任,南韓缺乏相關保護機制,以及亞太各島國承認同性伴侶關係的趨勢。
最高法院在其判決中肯定高等法院的裁決,並表示將同性伴侶排除於被扶養人福利侵犯其平等權、隱私權、尊嚴以及追求幸福的權利。
儘管本案僅涉及健保福利,但這件判決有助於同性伴侶爭取目前僅限已婚或視同已婚之異性伴侶享有而不及於同性伴侶的其他國家福利。
南韓立法者現在有機會弘揚這件判決的理路與價值觀,採取行動解決國內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LGBT)人士遭受歧視待遇的問題。透過制定全面的反歧視立法以及創建承認並保護同性伴侶關係的框架,立法者將在確保LGBT人士更加充分參與社會經濟生活而不受歧視方面取得重大進展。